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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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,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在石家庄召开。省招生委员会副主任、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、院长郝艳红安排部署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,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刘学军出席会议,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高志良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是整个高考工作的最后一环,承载着广大考生和千家万户的美好期盼,使命光荣,责任重大。全体招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严守工作纪律,认真履职尽责,圆满完成今年高考招生任务。
会议要求,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录取政策,严格落实教育部“六不准”“十严禁”“30个不得”“八项基本要求”等纪律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监督执纪,确保招生过程严格规范、阳光公正。要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风险隐患,细化防控举措,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部门协作,为招生录取提供安全保障。
会议强调,要坚持以考生为本,全面落实招生录取信息“十公开”制度,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生政策、录取结果、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。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,尤其加大对偏远、贫困、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,确保全体考生应知尽知。要畅通咨询渠道,建好用好各地高考咨询服务站,耐心细致解答来电来访,为考生提供详细具体的指导和服务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录取工作的满意度。
高考录取主现场全体工作人员,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、县(市、区),华北石油管理局教育考试机构主要、分管负责同志,省内各高校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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